最近,记者收到一封由134位职工签名的举报信。反映原甘肃省卫生防疫站站长张英铠,任职期间骗取国家巨额拨款,造成国家资金流失,为亲属谋取利益,私设小金库,特别是张英铠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久却又易地做起官来等问题。对此,群众反映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查处。
据记者调查,张英铠1992年11月调任甘肃省卫生防疫站站长后,在国家免费供足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糖丸,正常糖丸经费有节余的情况下,仍以各种借口,骗取省财政拨款100万元。张英铠作为站长,又主管财务工作,使用这笔专款时,既不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又不经站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擅自做主把100万元强化疫苗专款存入38户事业费账上,根本没购买免疫糖丸,而是全部填补到其他项目经费中花掉了,造成国家巨额资金流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1992年,省卫生防疫站决定在沿街旧办公楼前兴建约1000平方米左右的临时房屋。办完有关手续后,正当站上准备发包工程时,张英铠上任。到任后第7天,张英铠便召集党政联席会议,未与任何领导协商,就宣布停止由党委研究决定的一名副站长对此项工程的行使负责权,由自己和其亲属袁天海(当时任副站长)直接负责。1992年12月,张英铠再次召开党政联席会,提出此项工程由“任震英公司”(实际是由张英铠的姐夫张昌鼎和姐姐张英铨开办的兰州生物及工程技术研究所)承建;并提出不利于省防疫站的条件,即工程投资40万元由所谓的“任震英公司”垫支,房屋建成后归“任震英公司”使用,15年后全部交还省防疫站。为达到这一目的,张英铠在1993年4月又一次召集行政办公会,再次提出由“任震英公司”承建的问题。为了维护省防疫站的利益,大家一致提出承建工程40万元包干,不能突破等4项原则。但是,这4项原则在张英铠亲自起草的“协议书”中根本没有体现出来,反而埋下了工程造价“最终以决算为准”的伏笔。就这样,此项工程终于落到了他姐姐、姐夫开办的根本没基建施工经营项目和许可证的“生物研究所”手里。1994年6月工程竣工后,张英铠不顾党委负责同志和其他领导的多次提醒与批评,既不拿出“协议”,又不进行工程决算,也不与承建方协商房屋的使用问题,暗地指使其姐姐将大部分房屋强行抢占,并且将原办公楼一楼的近20间房子也打通占为己有。工程竣工4个月后,张英铠又假借工程还未开工,在公证机关对“协议书”进行了假公证。于是张英铠与其姐姐堂而皇之地进行了“以决算为准”的所谓决算,将40万元的承包工程一下子决算为105万元。张英铠还嫌不够,又指使其姐姐公然声称,房屋产权40年归她。在站领导交涉收回房屋使用权时,张英铠的姐姐又将上述纠纷告到法院,上演了一场姐姐告弟弟的“双簧闹剧”。
近几年来,甘肃省卫生防疫站部分党员和群众多次向上级反映、举报张英铠的问题。1996年6月中旬至1997年元月中旬,由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省委宣传部纪检处、省卫生厅纪检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张英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1997年5月,调查组作出结论:上述情况属实。此外,调查组还查出张英铠私设小金库,数额巨大;擅自动用公款,为自己购买手机;借外出开会之机携带亲属乘飞机旅游等问题。联合调查组就张英铠所犯错误和本人的认识及态度,建议对张英铠给予留党察看1年,并撤销其省卫生防疫站站长职务的处分。然而,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党委和省卫生厅给予张英铠的处理却分别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而且处分后不久,张英铠又被省卫生厅任命为省妇幼保健院正处级调研员,继续享受他的正县级待遇去了。